税局再出招 追两何文田业主印花税连10倍罚款共561万
2019-02-14 11:39
早前有女药剂师因买楼后未有作法定声明,被税局入禀追讨拖欠了6年的买家印花税连10倍罚款共719.4万元。税局昨再次「出招」,向两名何文田住宅单位业主追讨拖欠6年的买家印花税连10倍罚款,合共561万元。
被告分别为徐若婷和徐秋虹,2人于2013年1月17日签订买卖合约,以340万元购入何文田太平道5号华欣阁一个单位。由于2人无作法定声明,确认他们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并以自己身分行事,他们须支付楼价15%的买家印花税,即51万元。印花税署署长于前年2月至去年12月间3度要求2人交税,但2人仍无采取任何行动。
据土地注册处资料,2名被告于前年3月与新买家签署临时买卖协议,作价410万元。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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