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藏尸】消息指政府正与中央商讨修例 冀议员配合暑假前通过

2019-02-12 21:14

男疑犯陈同佳怀疑用行李箱藏尸。网图
男疑犯陈同佳怀疑用行李箱藏尸。网图

针对去年1名本港少女与男友往台湾旅行,疑被男方杀害后弃尸草丛,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容许以一次性个案方式移交逃犯,适用于台湾、澳门及内地等。消息人士指特区政府已经与中央政府就修例建议作沟通,而且政府正「与时间竞赛」,情况很迫切,希望立法会议员配合,可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通过修例。

涉案的男子陈同佳正被起诉洗黑钱罪。有法律界人士指,按此案情及往例估计,由于他认罪及已被扣押多时,估计很快会获释。

消息人士指,台湾案件突显法例出现漏洞并有需要堵塞,不能有问题而不去解决,更加不能容许在现时没有协议下,有严重犯罪不能移交。而且现在情况很迫切,任何人都要受到保障。

今次建议修例,消息人士强调是把握机会为受害人家属争取权益,好处是不在公开情况下进行申请拘捕及移交令,不会惊动逃犯。现在台湾不包括在法例内,要(经立法会)审议公开,逃犯若在香港有机会逃走。消息人士更形容疑犯对社会威胁很大,如计时炸弹一般。

消息人士指,政府今次修例适用案件需涉及共46种严重罪行,疑犯可被判刑12个月或以上。法例经修改后,当有其他地方要求移交逃犯,香港会与有关地方先达成协议,再按程序申请移交令。当通缉令及拘捕令仍然有效,或案件已作起诉或判刑,都适用于新新安排。

消息人士重申,修例后最后把关的是法院,涉案疑犯亦可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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