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中产屋苑变非法旅馆 管理处向民政总署举报

2019-02-02 23:38

将军澳广场有单位涉作出租旅馆。
将军澳广场有单位涉作出租旅馆。

将军澳私人屋苑将军澳广场疑有单位,透过网络平台将住宅单位作为「出租旅馆」之用,涉违屋苑大厦公契及相关法例。屋苑管理处表示已将事件向民政事务总署举报。
日前网上流传张,多名操内地口音人士拖喼进入将军澳广场大堂,由于看似不懂使用大闸,疑非屋苑住户。有业主其后在一个民宿网站发现疑似涉事单位,并向屋苑管理处投诉。
将军澳广场管理处就事件在屋苑内张贴通告,指已即时向民政事务总署作出举报,并接获有关部门回覆将派员作出跟进。

管理公司已将事件向民政事务总署举报。
管理公司已将事件向民政事务总署举报。

管理公司提醒业主,根据大厦公契,所有住宅单位只能用作住宅用途,不能用作公寓或任何商业性质的床位或房间出租。而根据《旅馆业条例》任何人没有有效牌照而经营,开设,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旅馆即触犯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高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两年,并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0,000元。

有业主在网上平台发现屋苑有单位变作「出租旅馆」。
有业主在网上平台发现屋苑有单位变作「出租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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