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中產屋苑變非法旅館 管理處向民政總署舉報

2019-02-02 23:38

將軍澳廣場有單位涉作出租旅館。
將軍澳廣場有單位涉作出租旅館。

將軍澳私人屋苑將軍澳廣場疑有單位,透過網絡平台將住宅單位作為「出租旅館」之用,涉違屋苑大廈公契及相關法例。屋苑管理處表示已將事件向民政事務總署舉報。
日前網上流傳張,多名操內地口音人士拖喼進入將軍澳廣場大堂,由於看似不懂使用大閘,疑非屋苑住戶。有業主其後在一個民宿網站發現疑似涉事單位,並向屋苑管理處投訴。
將軍澳廣場管理處就事件在屋苑內張貼通告,指已即時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舉報,並接獲有關部門回覆將派員作出跟進。

管理公司已將事件向民政事務總署舉報。
管理公司已將事件向民政事務總署舉報。

管理公司提醒業主,根據大廈公契,所有住宅單位只能用作住宅用途,不能用作公寓或任何商業性質的床位或房間出租。而根據《旅館業條例》任何人沒有有效牌照而經營,開設,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旅館即觸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高罰款200,000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0元。

有業主在網上平台發現屋苑有單位變作「出租旅館」。
有業主在網上平台發現屋苑有單位變作「出租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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