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谋打劫便利店抢逾7000元 的哥无业汉同囚5年8个月

2019-01-31 13:55

的哥无业汉同囚5年8个月。资料图片
的哥无业汉同囚5年8个月。资料图片

去年一月油尖旺区两间便利店清晨遭抢劫,凶徒分别2日劫去现金3670和3990元,后乘坐同谋驾驶的计程车逃去。劫犯与的士司机今于高等法院承认2项抢劫罪,法官考虑到2次抢劫均有计划行事,夜阑人静时犯案,即使2人犯案时角色有别,但仍需要负上等同的刑事责任,2被告均被判囚5年8个月。

2名被告分别为49岁报称无业的陈源标和66岁兼职的士司机吴炳德,2人均有多宗案底,其中吴曾犯下2项抢劫罪。

辩方求情指,首被告陈源标只有小二教育程度,与妻子育有2女1子。现为大学生的长女求情信中表示,08年金融海啸失去装修清洁用品公司后,陈尝试重振旗鼓,最终失败收场,精神一蹶不振,从此依赖综援为生;次被告吴炳德则小学毕业,虽有家室但独居一公屋单位。

两被告5至6年前于美沙酮诊所结识对方,2人均有毒瘾,亦曾相约对方一起服毒。吴表示犯案前夕,陈透露抢劫大计并要求吴驾驶的士接应,吴一度拒绝参与,陈表示对方可以假装一般的士司机蒙混过关。

法官判刑时只接受被告认罪为求情理由。次被告吴炳德虽有2次抢劫案底,但吴年纪老迈,法官格外开恩不纳此理由为加刑因素。

案情指,首被告陈源标分别于去年1月14日和22日接近清晨4点,面戴口罩、手持武器到旺角和红磡便利商店威吓店员打开钱箱,店员乖乖就范,陈终劫向3670和3990.1现金。警员后来透过涉案红磡便利店附近的闭路电视纪录,发现可疑的士,并于翌月拘捕2人。

陈在录影会面中承认,由次被告吴炳德接载自己到两次犯案现场,事后与对方的士内分赃,又承认便利店闭路电视中的疑犯是自己本人。吴警诫下坦言,受陈邀请合谋犯案,又曾劝吁他放弃。吴又在录影会面中承认,自己2次接载陈到2家涉案便利店,又表示陈才是主谋。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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