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悦4千万骗薪案】女经理薪金低于市价负责支薪 时任执董:唔知佢工作能力
2019-01-24 17:51
卓悦化妆品时任执行董事陈志秋接受辩方盘问时续称,自己职责不包括覆核每名员工获薪的金额,陈只关注各部门的总人工成本。辩方指出2005年前由陈负责公司管理层雇员的支薪安排,陈否认。陈回应自己只负责保管管理层雇员的受聘纪录,没有参与支薪安排,枉论在电子发薪系统中输入相关资料。
乔美龄04年入职翌年,乔获指派负责公司管理层的支薪安排。陈承认当年乔的入职薪金较市价低数千元,乔亦同意15000元的薪金水平。因为乔是由主席叶俊亨胞弟叶国利推荐,陈当时不肯定乔的工作能力,因此没有提议新薪金水平。陈亦承认,取录乔为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前没有刻意调查乔的个人信誉。
三名被告依次为64岁乔美龄、其41岁子夏定邦,及其70岁丈夫夏伟成。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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