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只领养中心董事指医疗费用属捐款 否认按金只以货品形式退还
2018-12-24 16:32
女狗主本年4月向渔护处投诉屯门一间狗只领养中心「亚洲非牟利动物救援有限公司」滥收费用,对方声称毋须「领养费」,女狗主最终支付8340元的「医疗费用」、「绝育按金」和狗粮。组织代表早前否认一项无牌卖狗罪。狗主形容当天领养过程仓猝,知悉按金只能以货品形式退还,事后不追讨按金是因为「唔稀罕对方的『假货』」。公司董事则表示当时曾向狗主清晰表示按金可以透过现金方式退还,渔护署职员又曾透过电话允许有关「绝育按金」制度。至于狗主口中6600元的「医疗费用」,董事表示狗主当时以「助养费」捐献给领养中心。法官押后裁决至明年1月18日。
「亚洲非牟利动物救援有限公司」董事曾曦仪没有律师代表盘问4月时接收了涉案约瑟爹利犬的女狗主陈依君。曾出示一份渔护署文件显示该犬只于本年9月仍未接受绝育手术,而陈又没曾向公司要求退还1500元的「绝育按金」,但陈坚持狗只已接受手术。被问到为何不主动追讨按金,陈坦言既然按金只能以货品形式发还,自己「不稀罕一间『假』慈善机构的『假』货品。」陈又承认当时职员并没「强迫」自己领养涉案狗只,但形容当时整个领养过程「好赶」,职员声称约瑟爹利犬只患有皮肤病,但经兽医诊断后它还有营养不良、肺部受损等疾病,
渔护署高级兽医师周家慧庭上表示政府只会规管以金钱交易转让动物拥有权的行为,但不会干预任何捐款行为。
曾曦仪稍后自行出庭抗辩称,在推行「绝育按金」计划前有致电渔护署教育组查询意见,曾当时获告知「只要按金承诺会全数发还,有关安排不会与法律有所扺触。」当日陈在领养中心查询时曾也在场,另一名职员转告曾已向陈确认对方知道该狗只患有皮肤病、和需要负责它将来的医疗费用。曾又强调自己有告知陈须先付1500元的「绝育按金」,保证只要饲主出示手术收据,饲主能以现金方式获发还全数金额。陈当时问曾:「有没有领养费要收」曾表示领养费全免,但表示:「你可以助养狗狗。」最终曾声称陈一共支付了6600元的助养费,曾遂庭上出示有关单据。曾又表示收到渔护署投诉后,主动联系陈,但屡被拒绝接听。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541
更新时间: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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