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前校长助理未经准许逗留罪成 判160小时社服令

2018-12-20 11:33

被告张锦辉。陈楚琨摄
被告张锦辉。陈楚琨摄

去年被揭发校政混乱,有「影子学生」、文件造假等丑闻的屯门兴德学校,前校长助理疑在丧失教员资格后,未经教育局准许回校。该助理早前被裁定10项未经准许而逗留在学校内罪成,今于屯门法院判刑。裁判官不接纳被告因愚昧,对法律无知而犯案的求情原因,认为在审讯间一直为条例是否合宪、教育局所发出的通知信有效性而争拗,「明显浪费法庭时间」,但见他因此案影响深刻及有反省,虽是「后知后觉」,但接纳感化官建议,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辩方求情称被告张锦辉因愚昧而犯案,惟裁判官指出即使被告最初不知情,在谘询法律意见后,应要即时认罪,而不是就其他事作出争拗,直言本案审讯是浪费时间,但他亦表示选择认罪与否是被告的自由,但觉他未有为自己被取消教员资格一事受到教训。

辩方求情称被告「天生有正义感、助人为乐」,惟裁判官反驳「点样天生有正义感?」指他因袭击学生被定罪,被取消教员资格资格原因「心知肚明」。裁判官又指本案性质严重,因学校是保护学童的地方,是次事件没有人受伤只是「不幸中之大幸」,但见被告有反省,接纳感化官建议判社服令。

辩方求情指被告任教师时或有犯错,但希望可考虑到他为人有其他可取之处,譬如为子孝顺,父母亦以其为荣;又曾参与教师公会工作,为同僚发声,为人有正义感。以及被告知道本案自己亦要负上责任,「当初知道(犯事)的话唔会搏」,今已深刻反省。今天母亲、兄长、及已分居妻子亦在庭上支持他,望可给予机会。

张锦辉被控作为教员资格已被取消注册的人士,未经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书面许可,在去年3月30日至4月11日其中10个工作天内,逗留在屯门兴德学校内。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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