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终院准上诉明年5月14日审

2018-12-20 11:38

曾荫权(小图)获准上诉。
曾荫权(小图)获准上诉。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今年7月底遭上诉庭驳回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定罪的上诉,但获减刑至1年监禁并减免讼费至100万元。曾荫权终极上诉许可申请于今早9时半,由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联同常任法官李义及霍兆刚处理。马道立聆听控辩双方陈辞后表示需时考虑,一度休庭。经商议后,3位法官一致同意批出曾荫权就推翻定罪的上诉许可,上诉将于明年5月14日聆讯。

马道立指,终审庭批准上诉方就2项法律观点的争议提出上诉。第一,原审法官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引导陪审团时,是否应对控罪的「心理元素」作清晰引导,即「故意」必须包含「知法犯法」的元素。另外,若陪审团未能就曾荫权的贪污控罪达成裁决,原审法官应否就曾荫权的申报责任作另外引导。

第二,原审法官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严重性引导陪审团时,是否应为陪审团提供更多协助。若陪审团拒绝接纳曾荫权于「政好星期天」的辩解,上诉庭是否有权归纳出陪审团已裁断曾荫权故意隐瞒利益冲突的结论。

终审庭又接纳上诉方以司法不公为由上诉。上诉方质疑,由于曾荫权的渎职控罪元素建基于其贪污控罪之上,若原审法官无需陪审团考虑曾荫权是否知法犯法,是否对曾荫权严重不公。

本报得悉,目前在赤柱监狱服刑的曾荫权,无论申请上诉许可结果如何,他都不会申请保释外出,因他将于下月中刑满出狱。

现年74岁的曾荫权,去年2月被裁定的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他于10年1月1日至12年6月30日期间,身为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参与决定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及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的声音广播牌照及相关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披露,或向行会隐瞒他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物业进行的事务往来及商议。

记者:徐晓伊、黄梓生

建立时间:08:42
更新时间:11:38

曾鲍笑薇(右)、曾庆淳(左)和曾璟璇(后)离开法庭。
曾鲍笑薇(右)、曾庆淳(左)和曾璟璇(后)离开法庭。
记者及公众人士在终院门外排队等候入庭。徐晓伊摄
记者及公众人士在终院门外排队等候入庭。徐晓伊摄

曾荫培(前)离开法庭。
曾荫培(前)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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