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兴德前校长助理未经准许逗留罪成 质疑限制入校违宪

2018-12-07 17:45

兴德学校前校长男助理张锦辉。资料图片
兴德学校前校长男助理张锦辉。资料图片

去年被揭发校政混乱,有「影子学生」、文年造假等丑闻的屯门兴德学校,前校长助理疑在丧失教员资格后,未经教育局准许回校,其否认10项未经准许而逗留在学校内,案件今于屯门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押后至本月20日判刑,以5万元保释外出。

43岁被告张锦辉被控作为教员资格已被取消注册的人士,未经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书面许可,在去年3月30日至4月11日其中10个工作天内,逗留在屯门兴德学校内。

辩方争议限制被告进入学校或是违宪,剥夺其人身自由,以及取消被告教师资格是否有效。惟裁判官叶啓亮指出学校需提供安全环境予学生,学校非公众地方,该限制合宪、合理、合法,另外亦肯定被告取消资格是确实有效。

而对于被告指限制其进入学校,使他不能参加旧生会活动、不能到儿子学校与老师会面、不可进入大学继续其硕士学位,是夸大限制,而且被取消教师资格,也是被告咎由自取。另外,被告曾供称不知该例,只因对条例不熟悉,但叶官指这只是其对法律无知,不可作抗辩理由。综观而言判处罪成。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702
更新时间:1745

兴德学校 。资料图片
兴德学校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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