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200万成立教育基金无营运 创价学会前董事告上高院要求还钱

2018-11-29 13:12

非牟利佛教团体香港国际创价学会近年牵涉多宗官司。有前董事昨入禀高等法院,指称于1999年捐款200万元予学会以成立教育基金,学会于15年后表示再无意欲营运基金,却拒绝退还捐款,故要求法庭下令学会还钱。

根据入禀状,原告蔡源安于1999年捐款以成立「蔡源安教育基金」,旨在资助年轻会员到海外升学。惟学会收款后不足一个月,其董事即通过2个方案,既同意成立基金,又决议成立委员会,考虑以该笔款项兴建小学的可行性,原告从无获告知该委员会的存在。

直至2014年7月,一名年轻会员得悉基金的存在,就申请资助向原告查询。该名会员后来被学会告知,基金从未成立。原告翌月致电时任学会主席,后者承认学会毫无营运基金的意欲。后来代表学会的律师更指,学会无责任将原告的200万元捐款用作成立基金。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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