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隐瞒借贷记录向警察互助社借钱 欺诈罪成判缓刑

2018-11-15 17:31

四旬男警2017年3月为诱使俗称「遮仔会」的警察储蓄互助社向其批出逾13万元的贷款,涉嫌提交申请时隐瞒从其他银行及财务机构借贷记录。男警今在‪屯门法院‬被裁定1项欺诈罪成立。法官听取求情后判被告入狱三个月,缓刑12个月。

许肇强裁判官认为被告在审讯中的供词「毫不可信」「完全无说服力」,指被告早知自己曾在2015年和16年先后向2所财务公司借钱获批,不接受被告称因「误解」申请表中条款而隐瞒2笔纪录,被告非首次向「遮仔会」借钱,理应明白借贷程序,质疑被告对申请表3组字眼的误解是「砌词狡辩」。许官相信被告知道倘若他向「遮仔会」披露自己有2笔贷款未还清,按互助会会规其贷款会被拒。但被告需另一笔金钱偿还财务公司借贷,是次申请「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于是鲁莽犯案。以上表现显然是利用「遮仔会」干事对会员的信任而骗取贷款。

另许官亦不接受被告指自己理解能力欠佳而被申请表条例误导。许官指警务人员,即使是被告在任的军装部门,每天也需要处理文书工作,将工作内容纪录在案等等,警员必能解读申请表上一行「有没有向银行或其他财务公司申请未批的借贷」或其英文版本。被告审讯期间坚称自己「唔识」实在令许官感到「匪夷所思」。

辩方为41岁现职高级警员的被告黄智聪求情指,被告获发贷款后2个月,事件未被揭发前经已将贷款全数归还,互助会最终没蒙受任何损失。辩方续指被告是唯一的家庭经济支柱,将失去警察一职,以及居住警察宿舍的资格和政府全数退休金。家中有一儿一女,两老年过70,太太亦患有抑郁症,想必被告将来要承受巨大压力,被告更因本案诉讼健康一落千丈。

辩方又透露被告多次借钱并非因爲任何不良嗜好或奢侈习惯,只是因来自内地的太太要求高,又要同时供养岳父岳母,入不敷支才出此下策。被告执勤22年曾多次受表扬,曾任被告上司的两位警长肯定被告在警队的功劳。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6:29
更新时间: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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