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商人涉强奸疑「出轨」律师女友 陪审团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2018-11-12 19:25
已婚中年男商人怀疑比他年轻25岁的律师情妇「出轨」,涉于前年4月至6月期间,先后袭击、非礼和强奸她。男商人否认强奸、猥亵侵犯及普通袭击3罪受审,六男一女陪审团今午退庭商议逾6小时后,就所有控罪达成有效裁决,男商人获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控罪指,58岁被告陈伟强于前年4月30日,在粉岭逸峰一个单位内袭击并非礼33岁女事主,并于6月29日,在大埔康乐园一幢独立屋内强奸她。
女事主早前供称,她在4月29日晚上邀请萧姓男友人到其粉岭寓所倾谈至翌日凌晨。萧离开时碰上刚回来的被告,被告回寓所后大骂萧是第三者,后来更拉扯女事主头发,把她摔在墙上,令她大腿和头部受伤,然后又拉扯女事主到客厅,致她头部剧痛。
女事主在当日早上睡醒后发现被告仍在单位内,她尝试离开单位,被告却再次扯著她,更按下她的头并强逼她替被告口交,说:「你帮我含我就原谅你。」被告强迫女事主口交,直至她感到反胃、作呕才松手。
女事主其后偕被告搬至大埔康乐园同居。6月29日晚上,女事主正欲离开睡房时遭被告从后扯头发和手臂,又遭被告抛在床上。女事主想推开被告,反遭被告捏颈、以枕头压面及大骂「臭八婆」。其后被告「好似野兽咁癫咗」,先逼使女事主替他口交,之后将女事主按在床上强奸,更一边强奸她一边说「我原谅你」、「好舒服」。商人得逞后更豪言:「你报警罗,我唔惊你架!」
女事主曾在庭上透露,她与被告分别已婚,其中被告育有2女1子。女事主于2013年开始与被告拍拖,当时她尚未正式与前夫离婚。女事主解释当她的婚姻出现波动时,被告一直予以支持,更坦言自己一直等候女事主。女事主起初犹疑,但最后仍选择接受被告的爱意,并于2015年与前夫离婚。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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