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示威遭手铐带走入禀索偿 示威者:面对三个警察从后施暴有恐惧

2018-11-12 18:06

去年七一回归国家领导人访港期间,两示威者于尖沙嘴海旁示威,遭警员无理锁上手铐带走,两人早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各向律政司司长索偿5万港元,两案件今日再讯,入禀的关振邦作供指,警方由始至终都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但在辩方多番盘问下出现自相矛盾。

针对警方不必要地使用手铐,入禀的示威者关振邦称,当日在跌在地上后,由脸朝天躺在地,被两名军装警员反转锁上手铐,期后与另一名入禀人梁国华被押解冲锋车。但关质疑,「如果警方觉得我哋有暴力倾向,绝对唔会放我哋一齐坐。」他强调,当日警车上只有一名车长和警员,警方应该已作出危险性评估,保障车上所有人的安全。关在庭上反问「到底我哋嘅危险性有几大?」

关在庭上续指,在示威的过程中「表示和平、理性的态度」,惟意外跌倒后被人用手掌捉住手腕,期间有人不断被人试图刻意地抢走横额,但暂委审裁官屈丽雯质疑,为何在跌倒后没有即时站起身,关回应指,不即时起身是基于保护自己,亦展示自己没有任何攻击的意图,对自己有最大的好处,他又引用上急救班的经验指,「因为你唔系当时人,好似骨折系内伤,你睇唔到。」故不会随意移动伤者。他亦称,「我整个蜈蚣弹起身亦都无意思。」

关亦在庭上多次强调,事发当日示威的范围并非康文署的管理范围,因为文化中心地上所用的砖头是不规则,而坚称自己身处的天星码头范围则用上方形的砖头,惟双方都未能提供地政署的文件。他补充,当日距离尖沙嘴钟楼约50米,当日文化中心一带已被封锁。

聆讯下午继续,关补充,「我哋示威嘅目标系习近平。」因为关知道无可能到湾仔参与当日的升旗礼,故希望可以去到一个非常接近现场的地方,希望可以引起习的注意。但他强调,事发时间是上午8时40分,「习近平都已经唔知去咗边?」只是当示威者要离开时,警察以铁马阻挡不准许离开。关最后总结指,如果当日警察有表明身分,事件就不会发生。

辩方其后盘问关,问及被捉住手腕时的心情,关直指「唔惊至奇」,「我要一个男人面对三个警察从后「施暴」,有一定程度的恐惧。」辩方即时反驳,为何关在上午作供时称警察从未表明身份,直指关自相矛盾,证供不可被信纳,关解释,由于其后在尖沙嘴警署看到向他「施暴」的相关人士,故在庭上称他们为警察。

辩方亦质疑为何关身高约1.8米,在没有心理准备下失足落地没有表面伤痕,关反驳,「如果我流血,事情之后嘅发展一定唔会系咁。」他在庭上又引用七警案中曾健超被打,惟被屈官即时直指离题。辩方其后又质疑关指,在感到恐惧下为何不大叫救命,或叫梁上前相助,但关指,他被警察「施暴」,他可以与谁报警。他续指,不让梁上前是因为警方不会容许。当辩方再追问,关即时手舞足蹈大声说,「我唔会话警察打人啊!我把口唔攰啊!我咗成日(口号),早餐都未食,水未饮过。」

聆讯明日上午继续,由于另一位入禀人梁国华未作供,控方将于周三方传召7名(1名候命)证人作供。

法庭记者:卢逸文

建立时间:1304
更新时间: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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