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挂假车牌拒向警提供资料表证成立 自辩称患精神病致失忆

2018-11-08 18:57

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资料图片
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资料图片

高级男警员为霸占公屋停车场泊位,涉嫌在其电单车套上假车牌,事败后又不肯向警方提供电单车司机身分等资料。他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就一项「没按照书面要求提供资料」控罪被裁定表面证供成立。男警员自称因患有精神病而未能忆述当时情况,对当日曾否驾电单车已毫无记忆,又不知当日谁曾使用涉案电单车。被告稍后却被识破被告病情也许会影响记忆,但未致于会完全失忆。本案于本月20日结案陈词。

41岁高级警员吴文杰自辩时承认自2015年起已有随街泊电单车的习惯,又承认因与自己感情要好的表哥离世和因与妻子屡有争执而感到大压力,导致他集中力大幅下降,工作时常更出现幻觉,压力下曾萌生自杀念头。求医用药后记性变差,尤其今年1月至4月记忆力尤其欠佳。

被告又提到认识一名现居珠海,名叫「阿植」的朋友,两人相熟,故被告不时会借车给对方,而「阿植」亦持有该车车匙。被告指于4月收到警方来函,要求提供1月15日的电单车司机资料。他不确定当日是否曾驾车,故向友人和妻子查询,惟找不到「阿植」,妻子亦不知道。为此被告曾特意往珠海找阿植探个究竟但无果。

控方追问被告1月4日曾否致电公屋停车场,被告回应无印象,面对控方屡次的质疑,被告最后忍不住回应指「我冇印象,答咗3次喇。」

控方怀疑被告屡次回应「不记得」的证词,被告怪自己有精神病,指:「我唔能够控制自己记忆,边度记得,边度唔记得。」

玛丽医院精神科罗姓医生庭上证实被告患有适应障碍,会影响其记忆力和判断力。但罗认为尽管受病情影响,同等程度导致完全失忆乃属罕见。

案件将于本月20日控辩双方结案陈词,被告获准继续保释。

法庭记者:萧文轩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