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被告袁智驹认三罪即时还柙 金属棒插警员致三伤
2018-11-08 14:17
16年年初二凌晨旺角发生骚乱,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美国队长」容伟业等5人被控参与暴动、参与非法集结、纵火等罪。其中一名被告袁智驹今在高院承认暴动和纵火共3罪,即时还柙,馀下梁天琦等4名被告则否认控罪受审。
被告梁天琦、李诺文及林傲轩各否认一项暴动罪、容伟业则否认全部7罪、包括4项暴动、一项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一项煽惑参与非法集结,以及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
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8至9日期间,分别在旺角砵兰街、亚皆老街、山东街等地参与暴动或非法集结,容另被控在亚皆老街袭击警员孔宪裘。
案情指,第五被告袁智驹当时头戴黑色头带,面戴白色口罩,身穿黑色长袖上衣。袁于2016年2月9日凌晨约1时30分,在砵兰街与山东街交界,一度手持白色金属棒站于集结人士前排及向警方防线掟水樽,更手持金属棒及盾牌站于警方防线前,又将一个垃圾桶踢向警方防线,在从地上拾起盆栽掟向警方防线。袁跟随「准备,三、二、一去」的口号与群众一同冲击警方防线,期间多番手持白色金属棒插向警员, 引致最少三名警员受伤。
袁在2016年2月9日凌晨约3时30分,面带白色口罩拉低至下巴位置,亦戴上透明䕶目罩,在弥敦道与山东街交界手持搭棚竹并指骂警方,其后向警员投掷一个银色金属樽,在于砵兰街与山东街交界放置杂物堵塞马路。
袁于2016年2月9日早上约7时15分,在洗衣街与山东街交界两度把疑似纸皮的物件,投掷到马路上的火堆中燃烧。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02
更新时间: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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