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无尸案】冻肉店屠夫判囚终身 官斥被告残酷无情毫无悔意

2018-11-08 12:02

被告今被判终身监禁。
被告今被判终身监禁。

偷渡来港定居多年的冻肉店屠夫涉于前年5月在深水埗住所杀害并肢解前妻姨姨,前妻姨姨失踪两日后其儿子报警,警方在屠夫住所发现大量其前妻姨姨的血迹,而尸体至今仍未寻回。3女4男组成的陪审团昨于高等法院退庭商议9小时后,以5比2大比数裁定被告谋杀罪成,6比1裁定阻止尸体合法殓葬罪成,被告今因谋杀罪成被判终身监禁,另亦因阻止尸体合法殓葬罪而被判监7年,两项刑期同时执行。

李瀚良法官宣读判词时表示「Justice maybe slow, but it will come eventually 」 (法律制裁过程虽然缓慢,但最终公义仍会得以彰显)。李官指本案令人心寒(chilling),52岁已婚被告颜永周残酷无情及心机算尽(ruthless and calculated),但获陪审团裁定罪成后并没有任何求情,可见他毫无悔意。李官指被告一直坚称其令人厌恶的谎言,公然侮辱公众道德,故对他毫无怜悯之心。闭路电视片段亦于本案起了应有的作用,被告不择手段地肢解死者以掩饰其谋杀行为,显示出被告对死者并不尊重,相信事件令死者家人伤心欲绝。李官亦公开称赞警方锲而不舍的调查,令罪犯不能逃之夭夭。

被告颜永周一直细心聆听庭上内容,闻判后表现冷静及面不改容。控方指被告曾多次因偷渡及使用伪造身分证等罪名被判入狱,于1988年、1992年、1994年及2010年每次入狱9个月至30个月不等,而被告最终于2011年6月放监,并一直于石硖尾街市冻肉店受聘为切肉技师。

辩方徐福亮大律师指被告颜永周并没有求情,但表示阻止尸体合法殓葬罪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故冀法官考虑判监禁3年。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1:01
更新时间: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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