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无尸案】庭上播警方会面记录 被告指「系阿海杀阿姨」
2018-10-24 18:15
中年冻肉店屠夫涉于前年5月在深水埗住所杀害并肢解前妻姨姨,尸体至今仍未寻回,被告今就谋杀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两罪于高院续审,被告在警方会面记录指「总之我无做到,唔关我事」,又指「系阿海杀阿姨」。
庭上播放52岁被告颜永周的警方会面记录,指在被告住所搜出一张女子「张丽」的身分证,被告回应「张身分证唔系我,我租返黎,好多野都唔系我」,并表示不认识该女子。
警员另指被告以男子「陈明」的身分证向滙丰地产租用深水埗单位,问及曾否见过「陈明」,被告指经朋友「阿海」见过他一次,其后「阿海」已回大陆,「陈明」是「阿海」亲戚,被告称「我个样同佢差唔多」,而单位由「阿明」租用,警方质疑被告于早前会面记录指单位由「阿海」表哥租用,表哥每月到访收租,而被告未有任何方法联络表哥,惟被告现另指单位由「阿明」租借。
警方完成该次会面记录后,被告突然道出「系阿海杀阿姨」,随即警方再安排录影记录,被告透露案发当日晚上9时回家,在客厅见「阿海」左手箍阿姨颈部,右手持约1尺长尖刀,蹲在地上并著被告「唔好出声」,阿姨当时则面向地,被告曾问及「阿海」为何杀阿姨,「阿海」回应「我地嘅事,唔关你事」,又指「唔应该知嘅唔好知」,被告形容阿姨仍有些许反应,惟「阿海」再插多一刀。被告指「阿海」在事后称「自己搞掂,你唔好出声,会洗乾净」,及后被告帮忙以黑色胶袋包裹弃置于地上,染有血迹的地布及旧衣服弃于石硖尾街垃圾筒,后到北河街打麻雀,至凌晨约一时返回住所。被告被问及为何未有报警,被告指当时感到害怕,亦没有身分证。被告另指当晚收到「阿海」电话称「已搞掂」才回家,被问及「阿海」电话号码时,被告指没有其电话,因「阿海」使用充值卡电话,会经常转换,平日多由「阿海」致电给被告。
警方表示报称为被告女友的阿静在案发前曾3次联络死者,问及被告二人是否相识,被告否认,亦不清楚其女友曾联络阿姨,警方另指闭路电视记录被告于当日晚上9时45分手持黑色胶袋离开住所,质疑被告当晚并没有打麻雀,被告解释「可能当晚发生太多事,一时记唔清楚,个心乱咗,精神唔定」,警方又问及为何需弃置胶袋内的旧衫裤及地布,被告回应「惊第二个女朋友见到咁多女人衫系到,所以掉咗」。
法庭记者:黎嘉怡
建立时间:1329
更新时间:1815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