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开枪】警方确认开枪根据武力守则 作出正确判断

2018-11-07 22:40

女警(左);被捕男子送院。
女警(左);被捕男子送院。

深水埗一名女警上午向一名持鎅刀企图袭警的男子开了一枪,撃中对方腹部,目前情况危殆,目前留院深切治疗部。案件由警方西九龙总区重案组跟进调查。

警方深夜发通告,警方经初步调查,确定一名在开枪案中使用枪械的警务人员是根据武力使用守则,以及当时的现场环境,作出正确的判断,防止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及成功制止一宗暴力罪行。警队会继续竭尽所能,以保障公衆安全和维持公共秩序。

警方对警务人员使用枪械有严格的指引,据《警察通例》规定,警务人员可在下述情况使用枪械:
 (a) 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b) 拘捕任何企图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该人属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刚犯了严重暴力罪行的人;或
 (c) 平息骚动或暴乱。
但必须是在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来达到其目的时,才可使用枪械。


警方表示,上午约7时40分,警方于深水埗港铁站进行反罪恶巡逻期间,发现一名55岁男子形迹可疑。警员上前截查时,该名男子从背囊拿出一把鎅刀,亮出刀片并袭击人员。

警员向该名男子发出口头警告不果后向该名男子开了一枪,该名男子随即被人员制服。该名55岁男子涉嫌袭警及藏有攻击性武器被捕。被捕男子腹部受伤,清醒被送往玛嘉烈医院治理。

消息指,涉事男子有案底,2013年曾经因为袭警而被判入狱7日,他没有精神病纪录。至于开枪的31岁女警入职5年,半年前加入机动部队。

建立时间:1945
更新时间: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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