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经理及妻涉欺诈保险公司1.2万佣金 押9月应讯
2018-07-25 19:01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高级分行经理及其妻子,控告两人涉嫌虚假声称该妻子为两份保单的经办代理人,以欺诈该保险公司逾1.2万元额外佣金。被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9月19日答辩,被告各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
53岁被告卢永昌于案发时为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高级分行经理,其48岁妻子区洁梅为安盛保险代理人,而安盛是香港一家持牌保险公司。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两人于周一(23日)同被控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卢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
两项控罪指卢及区涉嫌分别于2010年1月14日及10月12日,虚假地向安盛表示区为两份投保书的经办保险代理人,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安盛承保和签发该两份保单,以及就有关保单支付佣金或其他款项,导致区获得利益或安盛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由于相信上述两份投保书内的资料属真确,安盛向卢及区支付合共逾1.2万元额外佣金。
馀下一项控罪指卢涉嫌于2010年10月12日,虚假地向一名安盛客户表示上述其中一份保单是一项5年定期保险计划,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客户购买保单,以及支付该保险计划的保费,导致卢及区获得利益或该客户蒙受不利。廉署调查发现,该保险计划其实是一项10年定期保单,该客户每年支付约9.6万元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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