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劫犯上吊】对通例理解有分歧官斥「警校点教㗎」 督察:重工作实践非理解律例

2018-10-31 17:05

支援部总务科高级女督察麦宝怡。
支援部总务科高级女督察麦宝怡。

死因庭今为奸劫犯林永春去年5月在秀茂坪警署羁留期间自缢死因续讯。支援部总务科高级督察指警务处就本案发生后向各分区警署指挥官发出便笺厘清《警察通例》中有关羁押管理的规定,又于去年6月成立「羁押管理检讨委员会」调查羁留人士安全问题。针对解决「流水簿」巡查纪录失实问题,部分警署已引入「电子羁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统」,但陪审团认为此方法未能根绝警员间「代巡」现象;针对羁留室安全问题,全港部分羁留仓闸门和消防花洒头已换上更能避免自杀的设计。因前几日的研讯中,各警员的供词中对《警察通例》的理解之间有分歧,死因裁判官黄伟雄质问督察:「警校究竟点教㗎?」,督察回应指警校训练侧重工作实践而非对律例的理解。

支援部总务科高级女督察麦宝怡作供时指,警务处支援部于死者自缢后一周向各分区警署指挥官发出2封备忘。内容主要提醒各警署有关羁留室的巡查制度,指挥官亦要负责检视并向总部每季汇报各羁留设备的保养情况,针对《警察通例》中一项规定,「值日警员须一直看守在临时羁留室的犯人」,备忘澄清负责看守的警员要「站岗在仓外」,在「清晰、没障碍底下」看守犯人,若要暂时离开岗位警员需通知上司。

麦又指警务处于去年6月成立「羁押管理检讨委员会」,委员会采纳几个月前死因庭为北角警署另一名被控非礼的疑犯自缢案裁决时的建议,先后于本年在湾仔警署和秀茂坪警署安装「电子羁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统」。其系统连接每一个羁留仓门上的拍卡器,警员须拍卡纪录巡视时间。倘若有羁留仓25分钟内没被巡视,该系统会「咇咇」作响。系统自动纪录拍卡警员身分并每个月自动将纪录上传去总部。现有的「流水簿」制度则留待如系统出现故障时才使用。

惟麦承认以上电脑系统只能确认警员定期巡仓,但未能全面杜绝警员间「代巡」问题,陪审团建议用「生物特徵」代替拍卡。

麦表示警务处在新落成的油麻地警署内羁留仓安装「无缝设计」、「以强化玻璃纤维制造的幕门」取代旧有铁闸;消防花洒头也被改装为「防自杀陷入式花洒头」,以减少可挂上绳綫的面积。

《警察通例》没有硬性规定警员转送犯人由临时羁留室至正式羁留室前必须再一次搜身,麦坦言羁留搜身涉及疑犯的私稳问题,警员不能肆意使用。但凡有需要进行搜身,警员须依照《警察通例》中的有关指引,不得以任意方式搜查。麦表示《通例》规定巡仓警员除了要留意犯人安全情况,也要确认仓内设施完好,因此在羁留仓走廊外,以「嗌名」等候犯人回应方式巡仓是「不可接受」。

死因裁判官黄伟雄向麦反映之前庭上作供之警员对《通例》中巡仓指引和羁留搜查指引理解有别,质疑警校训练成效。麦回应警校训练内容较重视工作实践,未必能顾及每一位警员对《通例》的理解。死因官亦向麦表示前年北角警署也曾发生同类疑犯自缢案,为何翌年才成立「羁押管理检讨委员会」,黄问「究竟一年间警务处曾做咗啲咩?」麦回应委员会仅是为奸劫犯自缢案而创立。

陪审团向麦建议增设闭路电视监视羁留仓内部情况,惟麦坦言此举干涉私稳问题,需侦询律政司意见。

秀茂坪分区总督察郑梓人庭上确认秀茂坪警署已于本年10月安装「电子羁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统」,运作良好,目前为止仅有一次失灵。警署也在自缢案后临时改善羁留设施,包括在临时羁留室的原有电脑台加装胶板分隔仓门;在正式羁留室以胶水封住闸口铁枝间之空隙和削去石壆一角成斜面,减低疑犯仓内自缢风险。警署每更亦安排一名警员坐在电脑台旁监视临时羁留室的犯人。稍后正式羁留室的闸门会换上「无缝强化玻璃纤维幕门」。

郑指案发前知悉警署羁留室装有「防自杀花洒头」,亦曾通知警务人员如遇花洒头误被触发需「加强警觉性」。死因裁判官黄伟雄则向郑反映大部分曾上庭作供之警务人员都表示不知其运作,质疑警队内「沟通有问题」。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 14:20
更新时间 17:05

死者哥哥林罐亨。
死者哥哥林罐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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