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费】非法弃置罚款1500元 政府拟开发App供市民举报

2018-10-31 16:08

条例实施后,若有人不使用指定垃圾袋弃置垃圾,将要罚款1500元。资料图片
条例实施后,若有人不使用指定垃圾袋弃置垃圾,将要罚款1500元。资料图片

政府计划在垃圾徵费生效后首6个月设「适应期」,「适应期」过后,若市民不使用指定垃圾袋弃置垃圾,将会罚款1500元。政府建议开发流动应用程式,供公众举报违规个案。

食环署的前线人员在「适应期」后,会继续在废物收集点检视及拒收不符要求的废物。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若有人不使用指定垃圾袋弃置垃圾,将要罚款1500元,建议法例落实有半年适应期,执法人员会口头警告。当局其后会向违例者发出定额罚走通知书,亦会以传票方式向严重及屡次违例者采取检控行动。违例者一经首次定罪,可被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若再犯并经定罪则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为更有效监察遵规情况,政府建议开发流动应用程式,供市民举报,亦会考虑是否应规定私营收集商在其垃圾车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或闭路电视,并谘询私营收集商业界,以便追查和遏止违规弃置都市固体废物。环保署和食环署亦计划扩展安装网络摄影机地点,以阻止在公众地方「违规黑点」非法弃置废物,预计于明年覆盖约170个黑点。

此外,环保署及其他相关部门已参与「多功能智能灯柱」先导计划,在4个地区包括:中环和金钟、铜锣湾和湾仔、尖沙嘴,及观塘和启德发展区,逐步试行备有智能科技的监察摄影机,以进一步加强监管非法倾倒废物,增加打击违法行为的阻吓力。先导计划下的智能灯柱预计于明年稍后时间逐步投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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