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SOGO外拦巴士罪成 男友判140小时社服令女被告判12月感化令

2018-10-30 16:56

一对情侣在铜锣湾SOGO外不满巴士「飞站」,冲出马路拦阻罪成。资料图片
一对情侣在铜锣湾SOGO外不满巴士「飞站」,冲出马路拦阻罪成。资料图片

一对情侣在铜锣湾不满巴士「飞站」涉冲出马路拦止案,二人早前被判一项公共交通造成阻碍罪名成立,暂委裁判官陈姵妏指二人「打住捍卫自身权利旗号,自私地罔顾他人社会福祉的」,男被告被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女被告则判处12个月感化令。

29岁男被告王曦彦与31岁女被告伍嘉仪于2017年10月6日于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在没有合法权限或解释妨碍使用轩尼诗道行车路的使用者,直接造成或可导致公众地方交通受损或受阻。

根据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王获得正面评价,真诚合作,并明白自己「阻住人哋地」,向受影响人士致歉,另就王的医学背景可以理解到当时他情绪上的反应。而另一被告伍则表示和同意明白报告,愿意跟从感化官的指示。

陈官表示王首先冲到巴士前面,拍打巴士车身,恶型相待,行为涉及暴力,故须判处中度社会服务令。另一被告伍是后来加入,而且她没有案底,因此不是惩罚她,而是给予更生机会,判处感化令。要求伍要跟随感化官建议工作及居住在固定地方,要参加精神和心理治疗,最后则是参与社区活动。

陈官指控罪严重,两名被告在星期五铜锣湾崇光百货对开的闹市阻塞马路,截停巴士,对公众造成影响,令交通混乱。原因只是二人乘坐不到巴士,「打住捍卫自身权利旗号,自私地罔顾他人社会福祉」,行为不成比例。

法庭记者:陈咏恩

建立时间:16:08
更新时间:16:56

一对情侣在铜锣湾SOGO外不满巴士「飞站」,冲出马路拦阻罪成。资料图片
一对情侣在铜锣湾SOGO外不满巴士「飞站」,冲出马路拦阻罪成。资料图片
第一被告王曦彦(左)及伍嘉仪。
第一被告王曦彦(左)及伍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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