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劫犯上吊】看守警员仅10秒完成搜身程序 官质疑程序有遗漏
2018-10-26 18:07
去年5月奸劫犯林永春羁押期间警署内上吊自尽,死因今再讯。高级警员戴伟豪在死者被转送至正式羁留仓前,仅以10秒完成再搜身程序,警员承认没有按规定程序巡查正式羁留仓。死因裁判官黄伟雄质疑警员搜身程序有遗漏,否则一定能搜出一条长5米的「LAN」线;法官不同意警员以「嗌名」方式巡仓有效确定羁留人士安全。
现役机动部队高级警员戴伟豪于5月11日,即死者自缢当日,凌晨至早上在秀茂坪分区警署出任值日警员,戴指自己以往鲜有做值日工作,但清楚当日工作内容,当中包括看守一楼男羁留仓和地下报案室的临时羁留室。当晚上午1时半左右接值日官通知需由临时羁留室转送死者到一楼羁留仓,戴随即进行「打包头」程序,当中包括重新检查「包头」,即再次检查犯人早前提交之财物并纪录于电脑,以及搜身。此次搜身非属「羁留搜身」,因此并没严格规定。戴没有收到值日官指示执行「羁留搜身」,亦认为死者早在前日下午已被羁留搜身,因此毋须执行重复程序。
戴表示他当时仅摸疑犯衣领、衣袖、腰间位置和裤袋,曾问对方短裤有否裤头绳,对方指没有,而戴曾摸其裤头前方确认。以上一连串动作仅花10秒。「打包头」另需一位见证人签署为上述程序作实,惟当日该名见证警员仅纪录死者财物后便签署。
死因研讯主任萧启业庭上播放当晚临时羁留室的闭路电视录影,死者被羁押在2号临时羁留室期间,曾伸手出羁留室栏外拉扯电线,连接著电线的电脑台曾明显移动。戴坦言当时没察觉其异样,或许当死者拉扯电线时,戴在一楼巡视羁留室或在值日岗位面向文件柜处理其他工作,看守临时羁留室的方式是「得闲就望一望」。
转送死者入正式羁留仓后不久,约上午2时48分,死者身处的2号羁留仓便出现火警钟鸣响和消防花洒被触发的事故,戴问死者所属何事对方仅回应「瞓瞓下就爆水喉」戴指自己只需负责确保死者安全,于是为他提供新毛毯抹身,并确保3号羁留仓没有「LAN」线等可疑物品后,安置他入内,自己更换衣服后便回到原本岗位。
死因研讯主任向戴核对5月11日「流水簿」纪录。当中有数项纪录与羁留仓走廊位置的闭路电视记录不符。戴解释当晚警署工作异常繁忙,连「吃饭时间也没有」,因此为减省工作量,有几次的巡仓没有特意进入走廊,沿著走廊巡视每个仓内情况。当时包括死者在内一共有3名男士被羁押,戴承认有时采用的方法是,只在通往走廊的铁门外大喊每位羁留人士之姓名,倘若有回应,戴便会视疑犯处境安全,当中鼻鼾声也属合理回应。由于铁门外没有闭路电视镜头,因此没法向法证实自己有巡仓。
死因裁判官黄伟雄质疑戴的巡仓方式指,羁留仓走廊距离短,来回不消30秒,「嗌名」巡逻方法根本不可为警员节省很多时间;羁押人士高呼自己姓名不能反映自身情况,称「吊紧颈、挂紧条绳都可以讲嘢」。戴辩称因为当时信任之前的搜身程序疑犯身上不会有危险品,认为疑犯自杀或自残的风险很低。黄又斥戴先前的搜序有遗漏,一般人无法藏有一条5米长「LAN」线而不被发现,戴承认失误,因为其搜身时没检查死者膊头至肚脐、内裤裤管位置,但辩称当时没察觉以上位置有突起物。
记者 萧文轩
建立时间 17:33
更新时间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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