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八旬妇手袋判囚八个月 无业男道歉:走头无路才犯案

2018-10-26 15:48

无业男抢八旬妇手袋判囚八个月。资料图片
无业男抢八旬妇手袋判囚八个月。资料图片

无业男涉抢老妇手袋案,被告今早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一项盗窃罪,被判入狱8个月。

案情指报称无业的51岁被告马惠宇于2018年9月6日在秀茂坪坪石邨黄石楼抢去81岁老妇陈秀琼的手袋,内有1310元现金,得手后逃去,昨日警员于观塘道儿童游乐场拘捕他。

被告求情时表示因跟妻子分开,居无定所,走头无路才犯案,答应服刑后会认真找工作和申请综援协助。被告本希望给事主作出补偿,但实在身无分文,故向她道歉。

法庭记者:陈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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