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接受美容院激光疗程后2级烧伤 批事前无披露风险

2018-10-21 19:55

袁海文(左)接到市民陈小姐(右)求助。
袁海文(左)接到市民陈小姐(右)求助。

年约30岁的陈小姐(化名)表示,在薄扶林一间美容院接受激光疗程后,怀疑因仪器能量度数过高,导致二级烧伤。事主批评美容院及仪器公司未有完全披露疗程风险。事后仪器公司及美容院亦拒绝承认责任。

女事主上月初在薄扶林美容院介绍下,免费接受二氧化碳激光疗程,声称可以去除肚纹,过程中感到十分灼热及疼痛。女事主投诉,怀疑因操作机器的仪器公司职员操作不当及使用能量度数太高,导致肚皮皮肤受伤。女事主先后向3名专科医生求医后,指确诊为2级烧伤,更有可能留下疤痕,目前仍需覆诊。

香港美容监察发起人、民主党袁海文批评,仪器公司及美容院均拒绝承认责任,反指事主处理伤口不当。袁海文促请食物衞生局立法规管,重新规管医学美容仪器使用者,确保合资格人士才可操作仪器,设立全面医疗事故呈报制度,保障消费者。

袁海文过去2年共收到最少19宗因美容仪器操作不当导致受伤的个案,涉及激光、脱疣、刮痧和肚烛等疗程。

建立时间:1850
更新时间: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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