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假文件讹称银行高层呃中银400万贷款 两内地男各判监22个月

2018-10-19 17:55

两名大学毕业并从事金融业的内地男子受中介人指使,以虚假的入息证明虚报自己为华夏银行深圳分行高层,向位于沙田第一城的香港中国银行分行申请共400万元信贷,及后由华夏银行确定二人并非该行职员,故令案件识破并报警处理。法官指涉案属非常高额的贷款,亦令中银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故裁定二人串谋诈骗罪成后判其监禁22个月。

郭启安法官判刑时指二名被告李朋及党培有高学历与良好的家庭背景,二人因不良中介分子而作的所作所为已是非常严重,个人经济或家庭理由亦不是有效的求情因素,而两宗涉案贷款金额均高达200万元,考虑所有因素后酌量判囚22个月。

商业罪案调查科伪钞及伪造文件组侦缉高级督察邓国轩表示,警方欢迎法庭判决,两被告各被判入狱22个月具充足阻吓性。警方不排除涉案被告背后有组织操控,调查期间曾与内地执法人员进行情报交流。邓又强调无论借贷申请最终获批与否,行使虚假文件的两名被告罪状亦雷同。最后邓代表警方向市民呼吁行使虚假文件属严重罪行,切勿以身试法。

法庭记者:刘晓曦、萧文轩

建立时间:1519
更新时间: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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