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货币条例》宽限期下周一结束 海关发20份书面警告
2018-10-09 15:39
海关提醒市民,海关将于下星期二(10月16日)起严格执行《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
截至上星期日,海关共处理6,697份申报,包括4294份旅客作出的申报及2403份就货物作出的申报,并发出了20份书面警告,包括18份向旅客发出的警告及2份就货物发出的警告。
海关表示,10月16日起,海关遇到违反《条例》的情况,将直接采取执法行动,不会再作出任何警告。
根据《条例》,经指明出入境管制站抵达香港的人士,如管有大量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现金类物品)(即其总值高于12万港元),须使用红绿通道系统下的红通道,向海关人员作出书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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