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贿赂银行职员加速开户 内地商人判囚4月

2018-10-08 18:19

九龙城裁判法院。资料图片
九龙城裁判法院。资料图片

内地商人承认在本年七月至八月期间主动向银行代理人提供利益,企图利诱对方协助自己业务,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今晨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月。法官指被告干犯的罪行严重,为了严厉打击贿赂行为,须判被告即时监禁。

案情指,中渝国际全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渝国际)行政总裁及唯一董事熊青松,于本年7月26日向星展银行提出开户申请,星展银行委派中小企业银行分行高级营业经理植慧诗处理熊的申请。同年8月7日植发现申请文件有遗漏于是邀请被告于翌日进行会面,会面当日熊称因为一批原油品将抵达中国海港,急需一个银行户口作收款之用。植随后向被告提供不同文件作进一步处理,亦提醒被告递交开户所需文件。

被告在8月9日向植发送补充文件,惟文件依然未齐全,开户申请仍被拒。自当天至8月17日期间被告多次询问植申请进度,而植再三回覆指被告的开户申请仍缺乏足够的证明文件。

在同年8月17日,植收到两封来自被告的电邮,内容除了补充相关文件外,更提及「抓紧快速帮我开好帐户,我会给你奖励十万港币,谢谢。」企图向植提供利益以省略开户申请的必要程序。随后植收到来自被告的一则内容为「请协助,有酬劳,谢谢。」的手机短讯。廉政公署6日后拘捕熊。

法官指,虽然熊没有犯罪纪录,但也不能轻判,又指不熟悉香港法律并不是求情理由,决定以6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法官考虑到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终判处被告入狱4个月。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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