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陈廷骅前妻兴讼 幼女质疑无权反被指自相矛盾

2018-10-08 21:23

陈慧慧。资料图片
陈慧慧。资料图片

已故南丰集团创办人、「棉纱大王」陈廷骅的前妻杨福娥2010年入禀高等法院,向幼女陈慧慧追讨先夫遗产中物业资产的估值差额,前年获判胜诉,并可获最高达87亿元的赔偿金。陈慧慧准备上诉时发现有证据显示,杨早在原审前已将其获分配约150亿元资产送予长女陈慧芳,故杨无资格兴讼。上诉庭将案发还原讼庭处理,但法官拒绝接纳陈慧慧提出的3个案件管理方案,令案件陷入困局。陈慧慧一方就法官拒绝接纳其建议,今早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法官今午颁布裁决拒绝上诉申请,并重申法庭不能接纳陈慧慧自相矛盾的案情。

法官于前年11月颁布本案正审的书面裁决,败诉的陈慧慧本于去年10月上诉,但她在上诉聆讯前发现一份2012年、杨与陈慧芳签下的送赠契约,并于上诉聆讯前申请延期。上诉庭法官决定将案发还原讼庭处理,陈慧慧要求原讼庭法官裁定早已送出资产的杨无权索偿,杨则申请将长女以有关系人士身份加入诉讼。

原讼庭法官于今年8月的指示聆讯中质疑,陈慧慧一方按上述契约指控杨无兴讼基础,但他们起初的案情是指控长女诱使杨签订送赠协议,故契约属无效。陈慧慧自己亦承认,她无权挑战契约的有效性。陈慧慧一方提出最少3个方案,包括先处理本案其他非正审申请、有条件地批准陈慧慧的申请、将案交还上诉庭处理等,惟法官一概拒绝建议。

陈慧慧一方今早就决定提出上诉,法官强调推翻非正审申请的门槛甚高,陈慧慧上诉旨在要求法庭批准她呈上自相矛盾的案情。法官又重申,陈慧慧仍未成功翻案,正审法官的裁决仍然有效,法庭不会在非正审阶段,按上述契约对杨先行审判。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20:19
更新时间: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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