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企业(00616)公布,将向股东寻求建议授权,以事先批准透过招标出售集团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51号资本中心之全部权益,惟售价不得低于考虑该等物业之专业评估价值后厘定之底价。
集团指,于今年1月11日同意购入该等物业,代价为2.95亿元,收购事项已于今年4月30日完成,认为现时出售公司于该等物业之全部权益符合公司利益。该等物业拥有大量建筑面积,资本中心12楼的 01、02、03、05、06、07、08及09号办公室单位(整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45万平方尺),以及3楼的329、330及331号车位。
于今年8月底,集团于该等物业之权益的账面值为3.1亿元,而集团之总收购成本约为2.95亿元。倘可能出售事项按底价3.1亿元进行,则公司预计可就出售该等物业确认不低于约1500万元之出售收益。所得款项净额均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及用于潜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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