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男涉强奸女售货员 曾提议瞒各自伴侣「偷偷见面」
2018-09-19 18:13
送货男司机去年5月办公期间在尖沙咀认识年纪相若的女售货员,在不足1个月内频频通电和发短讯追求对方,但女方表明已有男朋友婉拒。男司机于月底以客货车接载女方后,涉嫌强奸对方被捕,男司机否认强奸罪,今早在高等法院受审。女事主出庭作供指,男司机多次透过短讯指现任女朋友脾气差,双方经常争吵。当他得悉女事主有男朋友后,曾提议可瞒住各自的伴侣「偷偷哋见面」。
报称司机的22岁被告罗森森涉嫌于去年5月31日,在象山邨东路上一辆轻型货车内强奸女事主。根据控辩双方承认事实,警方于案发后翌日在马鞍山一个停车场拘捕被告。DNA化验结果显示,女事主的腹部上有被告的DNA。
女事主在庭上表示,她在案发前已有固定男朋友,2人感情稳定,并已有结婚打算。案发前约1至2星期,被告送货至女事主工作的店铺,当时女事主代为签收,被告离开后却折返店铺,并索取女事主电话号码,女事主答允。
被告即晚向女事主发WhatsApp短讯,并询问她是否有男朋友。虽然女事主表明有男朋友,被告却不相信。2人此后曾相约食饭见面,被告则透过WhatsApp诉说现任女朋友的不是,又重覆说希望女事主作被告的女朋友。此后某日,被告突然现身女事主工作的店铺,并指可以接她放工。女事主不欲其他人知道被告找她,一心只想对方离开,但被告离开后,果真驾驶客货车前来接载她下班,最终女事主乘被告的客货车返回象山邨的寓所。
女事主透露,她曾跟被告交换各自的Instagram帐户,又曾将一幅男朋友的相片发送给被告。被告看过相片后形容女事主男友「衣著打扮好斯文」,反指自己衣著不够「斯文」,不知女事主会否不喜欢。女事主亦曾透过Instagram见过被告与其现任女朋友的合照。
主控官问女事主是否记得案发前与被告的多次通话的内容,女事主均表示无印象。期间她情绪激动,表示「唔想记起」这段往事。女事主明早将继续作供。
记者 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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