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动源」前成员立会外藏仿制枪 判18个月感化令
2018-09-12 11:30
本土派学生组织「学生动源」前成员,16岁的刘康涉嫌去年12月于立法会示威区附近一带,管有一枝怀疑气枪,被控告一项「管有仿制火器罪」,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根据三份青少年院舍报告和一份感化报告,均建议判处18个月感化令。裁判官今判处被告18个月感化令,期间需要参与感化官安排的社区活动和接受心理辅导。
辩方律师求情时称,4份感化报告均指出被告适合入教导所和建议判处18个月感化处理,被告同意期间参与感化官安排的社区活动和接受心理辅导。辩方续指,刘康在学时学业成绩不错,具自律性,而且无刑事案底。被告所就读的中学已为他预留中六学位和参与公开试的机会,他的老师和同学均为其撰写求情信,希望裁判官考虑刘康过去3星期已在壁屋还押,以感化令形式处理。
裁判官指,刘康当时携带气枪到人群聚集的地方,案件性质严重,但考虑到被告只有16岁,非常年轻,干犯本案后有深切反省,相信如果得到适当管教,重犯机会小,因此接纳感化报告建议,判处感化18个月。
案情指,去年12月12日晚上,即立法会就修改《议事规则》进行辩论及表决期间,警方在中环添美道与夏慤道交界截查被告刘康,在他携带的袋内检获一支疑似气枪的仿制枪械。
法庭记者:叶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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