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据证明违反董事责任 针对蒙民伟妻申索修订遭撤销
2018-09-10 16:14
信兴集团已故创办人蒙民伟被指生前挪用公司资产,总额逾8.72亿元。蒙的第2任妻子王蓓芬又被指在知情下,以丈夫的支票提取其中2.8亿元。信兴旗下公司先后入禀,向蒙民伟的遗产执行人及受益人,及王蓓芬追讨欠款。高等法院原讼庭前年下令剔除信兴针对王的申索,信兴上诉又被驳回,但获准修改申索书继续追讨,王蓓芬一方则再次申请剔除申索。
原讼庭法官今午颁布判词,裁定信兴一方无证据证明蒙民伟违反董事责任,故剔除部份针对蒙民伟的遗产执行人及受益人的申索内容,并撤销针对王蓓芬的申索修订申请。
法官在判词指出,根据信兴的财务报表及董事向核数师的表述,信兴欲追讨的该笔「不当转移」资金无可置疑地是集团旗下公司向蒙民伟批出的贷款。信兴一方修订入禀状后,仍未能说服法庭该些贷款不获董事局批准,故其申索是琐碎无聊,必须被剔除。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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