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工程主管不满被称「鬼佬」要求礼顿赔偿20万元

2018-09-05 15:06

礼顿建筑有限公司前爆破工程主管不满因其外籍身份被称呼「鬼佬」,又指公司有意无意安排在他放假的日子开会,其后没有向他提供任何会议纪录,认为是因为自己不谙中文,较被排挤在外,指出此举令他未能履行其职责,即确保爆破工程的安全及质素,向平机会作出投诉后,昨入禀区域法院,控告礼顿违反《种族歧视条例》,要求礼顿就其歧视行为作出声明,承诺不会再作出相类似的非法行为,并为此道歉,及为事件造成的情感伤害赔偿20万元及自17年2月起的收入损失。

原告为Haden, Francis William,被告为礼顿建筑(亚洲)有限公司。入禀状指,原告自2010年起任职于礼顿,于2016年被指派为将军澳蓝田隧道工程的爆破工程主管,负责控制及确保爆破工程的安全及质素,以及协助机电工程署驻地工程师AECOM 及工程承办商工程顾问Aurecon 间的沟通。

原告在一开始接手管理该工程时,已感受到对非华裔人士的「敌意」,包括他自己在内,以及工程中其他的非华裔人士都不时被称作「鬼佬」,原告更指于16年获其上司秘书告知,承建商人员于言谈间询问「点解呢项工程有咁多鬼佬」。于16年10月,原告与其上司谈论有关新聘人手事宜,原告上司指出他获告知工程承建商「唔想有任何非华裔人士参与爆破工程」,原告未能在本地应徵者中挑选到合适人选,遂向海外应徵者入手,并将两位澳洲工程师的履历给予其上司,上司指未能为他们申请工作证明故不会聘请他们,而爆破工程其中一位工程师来自中国内地,同样需要工作证明,原告认为难以申请工作证明非不聘请外国人的真正原因。

原告的上司Torka 亦有注意到工程中对非华裔人士的敌意,更因此令承建商及爆破工程小组缺乏沟通,令原告在内的爆破工程小组未能收到与工程相关的最新资讯,指自己已尽力尝试解决。

原告同时发觉自己多次不被获邀至工程相关的会议,或者会议多在他另有公事在身日子召开,认为自己被排斥在外是因为自己不谙中文。例如原告早已安排及获批于17年1月28至2月12日告假,而工程会议安排在2月9日(星期四)召开,明明原告人于下星期一将会重返办工,原告认为会议并不急切,可以等待他再办公时才召开,而他重返办公室时亦没收到该会议相关的备注或纪录。会议中更有人动议,在没有原告的批准下,更改承建商的爆破评核报告及爆破方式报告书。

原告认为将他排除在该此会议外,令他未能获得相关资讯,令他未能确保爆破工程的安全及质素,而这些正是他作为爆破工程主管的主要职责,原告于2017年2月21日以电邮向承建商投诉,人事部于同日下午约5时半收到董事会营运经理的指示,准备解雇原告所需的文件,被告亦于同月28日被正式解雇。

原告人遂向平机会投诉,平机会于本年3月左右完成调查,向礼顿指出其作为有可能违反《种族歧视条例》,尝试劝喻双方以调解方式解决问题,遭礼顿拒绝。

原告人向礼顿追讨情感损失赔偿金20万元及自被解雇日计起的收入损失。

法庭记者:吕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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