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硖尾邨爆炸】官建议消防处改善现场指令安排 屋邨设气体侦察器 

2018-09-05 14:03

裁判官黄伟权裁定梁国基因意外致死亡。资料图片
裁判官黄伟权裁定梁国基因意外致死亡。资料图片

于2014年11月22日发生的石硖尾邨美映楼煤气大爆炸惨剧中,消防总队目梁国基在意外中生亡,享年49岁,死因庭就梁的死因已展开7天的聆讯,今结案陈词。裁判官黄伟权裁定梁国基因意外致死亡,并向涉事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消防处作出建议。

裁判官指梁因后脑撞硬物受伤致长期昏迷,引发支气管肺炎,导致死亡。又形容事件为不寻常,考虑生前曾任化验师的屋内死者被发现穿上8件上衣及3条裤,曾服抑郁症药物,考虑屋内死者有预谋地自杀,裁判官指未有实质证供显示屋内死者是否刻意设局使作出拯救行动的消防员死亡,亦指屋内死者需估计于三小时后引起爆炸,称此为「太遥远的推理」,不能肯定梁遭「不合法被杀死」,终裁定梁「死于意外」。

裁判官向消防处建议改善目前处理气体工作指引,续指现场主管有责任及权力向消防员拿取气体探测器的读数,以作风险评估并估计应何时入屋。又指若管理处有相关煤气开关资料能帮助消防员更快关闭煤气。裁判官指早前劳工署作出的建议未有考虑消防员工作性质为救急扶危,难以先去除危机工作,认为建议不设实际。裁判官建议消防处应作职级人员对气体泄漏培训,以解决有关现场指令安排。

有关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裁判官指物管发现气体泄漏,应有理无理先通知警方。就事发当日,有住户多次反映嗅到煤气味,惟物管职员强调只嗅到天拿水味,令事件拖延三小时后才知会警方,裁判官认为不能指其为不诚实,但只凭个人嗅觉,没有客观数据是相当危险,显示有关训练不足,建议加强员工对气体泄漏处理训练,并建议购入气体侦察器,续指侦察器并非昂贵并称「相比一条人命为微不足道」。建议每个屋邨设一部气体侦察器是切实,又指香港有众多物业管理公司,望政府关注并与有关公司相讨。

法庭记者:黎嘉怡

裁判官裁定梁国基因意外致死亡。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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