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文件成功注册实习律师被控5罪 官感震惊指被告手段属「恶行」

2018-09-05 12:31

29岁中文大学法律博士女学生于2013年以虚假成绩单报读港大法律专业证书课程(PCLL)获录取,因成绩未如理想未能完成课程,竟于15年以虚假的PCLL证书在一律师行成功申请成实习律师,更于同年以虚假文件注册成为实习律师。女子今于区域法院承认控两项使用虚假文书、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和金钱及作虚假法定声明共5罪。被告于求情信上引陶潜《归去来辞》,指自己「实迷途其未远,知来者之可追」。胡雅文法官指被告为聪明人,但干犯了严重罪行,若当初选择其他科目,相信会得到更大的成就。案件押至9月26日,以待获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再作判刑,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辩方大律师严康焯求情时指,被告张家玲于中大就读期间承受极大压力,已患有抑郁症,又指被告来自草根家庭,至案发前为止一直是一个勤奋用功、品格良好的人,而被告现任职财务顾问,为家中唯一经济支柱。

胡官直指被告以欺诈手段取得学位及工作是「恶行」,首次得知案件时「感震惊」,又直言被告选择修法律系令自己承受极大压力及身陷财困,若然当初选择其他科目的话,相信会换来更大的成就。据了解,被告修读语文创作能力较好,修读本科学位时成绩不俗。

控罪指被告张家玲,又名张嘉禧,在2013年8月在大埔民政事务处,使用一张虚假的中大学业成绩单,意图诱使监誓员接受为真文书,以及使用该成绩单报读港大法学专业证书课程(PCLL),又指被告于2015年6月利用虚假的港大法律课程证书向一律师事务应徵为实习律师,并于同年8月正式于该律师行工作;又在同年9月以虚假文书向香港律师会注册成为实习律师。

法庭记者:吕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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