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籍汉涉梯间奸劫女编剧 受害人拒交创伤报告副本

2018-09-05 12:07

被告Shahid Imran-younas。
被告Shahid Imran-younas。

居无定所的无业男子去年9月在深水埗一幢大厦内强奸女编剧,并劫去她一部价值约5000元的手机。男子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认强奸罪和盗窃罪,控方表示受害人不愿将其创伤报告副本交予辩方,法官决定押后判刑至10月22日,以待控方对受害人解释报告用途,并让辩方了解报告内容。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去年9月15日凌晨3时许在其居住的大厦外抽烟及玩手机。持香港身分证的36岁巴基斯坦籍被告Shahid Imran-younas其后挨近且有所动作,女事主以为对方想索取烟支,她无理会并打算返回寓所。被告却冲前压向女事主并掩口,女事主无力反抗。

被告随后将女事主拉到大厦后楼梯间,当时保安员并不在场。女事主给予被告烟支和打火机后,被告强逼女事主到大厦地下闸门附近,先是强吻她和取去她的手机,其后更欲强奸女事主。女事主害怕被告会对她使用暴力,故坐在梯间替被告口交近2分钟,希望被告会因而放她一马。惟被告得寸进尺,随即强奸女事主,最终以手自渎。

女事主写下电话和住所号码后获释,她回家后报警并将事告知男友。被告2日后在区内被巡警截停搜身,警员在被告的裤袋内发现女事主的手机,便将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诫下声称案发当日从无出门,惟DNA鉴证发现女事主内裤中有被告的精液,被告其后承认所有控罪。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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