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再获助理社团事务主任进一步建议 禁止民族党运作

2018-08-29 20:31

助理社团事务主任昨再向保安局局长提供资料,进一步建议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资料图片
助理社团事务主任昨再向保安局局长提供资料,进一步建议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资料图片

保安局发声明表示,助理社团事务主任昨日(28日)再向保安局局长提供资料,进一步支持其建议保安局局长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赋予他的权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
保安局局长今日已发信通知香港民族党召集人及发言人的代表律师,并提供了这些资料,让香港民族党在9月11日或之前按《社团条例》第8(3)条作出它认为适当的书面申述。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上月表示,收到警队助理社团事务主任的建议,要求行使《社团条例》并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是回归后首次引用《社团条例》第8条。
该条例订明,在以下两个情况,社团事务主任可以启动程序,建议保安局局长禁止社团的运作或继续运作,包括社团事务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该社团或该分支机构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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