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入禀法庭促颁令 禁郭晓群及陈佩雄行使投票权

2018-08-27 11:25

康宏控股有限公司联同康宏证券有限公司于上周五入禀高等法院,控告康宏主要股东郭晓群及陈佩雄,指对方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1条,并成为康宏证券的大股东及在没有证监会的批准下持有37%股份,以及行使投票权,遂公司入禀法庭要求颁下禁制令,除非证监会核准两人成为或继续任康宏证券的大股东,否则制止两人行使投票权。

原告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及康宏证券有限公司,控告郭晓群及陈佩雄。入禀状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1条,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证监会事先根据条例核准的情况下成为或继续作为获发牌法团的大股东,而在未经证监会核准前,有关股份所赋予的投票权不得行使。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