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狂徒开枪击毙3岁男童 判囚50年不许假释

2018-08-23 14:49

被告霍尔姆斯(右)开枪击毙阿森‧京格(左)。网图
被告霍尔姆斯(右)开枪击毙阿森‧京格(左)。网图

美国阿肯色州一名男子在路上向另一辆汽车开枪,击毙该辆车上后座的一名3岁男童。疑凶周三被法庭重判入狱50年,不得假释。

被告霍尔姆斯(Gary Eugene Holmes)被控一级谋杀及刑事恐吓罪名,陪审团裁定他罪名成立。法官判他谋杀罪入狱45年,刑事恐吓罪入狱5年,分期执行。法官清楚讲明他在服刑期内不许假释,意味著他要在狱中度过馀生。

案发于2016年12月。男童的祖母指,当时她驾车载著男童,在阿肯色州小石城一个停车标志前被截停。被告坐在另一辆车上响按,然后下车,走到的她的汽车旁,不由分说向车内开枪。

根据警方的口供纪录,遇袭汽车上一名女子对调查人员指,霍尔姆斯当时表现得十分愤怒,因为他怀疑后面的车跟踨他。坐在车上后座的3岁男童阿森‧京格(Acen King)中枪,被送抵医院后证实不治。

祖母在庭上作供时称,她完全不认识霍尔姆斯,不明白他为何会向他们施袭。陪审团只是闭门商议了30分钟,便裁定霍尔姆斯罪成,法官随即判刑。辩方律师表示,霍尔姆斯准备提出上诉。

京格的母亲在庭上发表讲话,说她已宽恕了被告。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