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手电梯噬三岁童脚须截一趾 家属向海洋公园索偿

2018-08-17 14:05

3岁男童于2015年9月5日疑遭海洋公园园内长220米的扶手电梯夹断脚趾,导致1只脚趾受伤后坏死需切除,另3只脚趾严重受创。男童父亲代男童入禀区域法院,指事件因海洋公园或其员工、代理人疏忽所致,要求海洋公园作出包括利息、慰偿等赔偿金。

原告Choi Chi Yin (译音蔡志贤)代未成年者Choi Kin Lun (译音蔡健伦)入禀区域法院,控告香港海洋公园疏忽及违反法定义务,以致男童身体受伤,并就此要求赔偿。

入禀状指原告在2015年9月5日,于香港海洋公园E7自动电梯受伤,入禀状并无披露其他详情以及原告的索偿金额。

法庭记者:郭倩明、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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