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派对咸猪手女督察 警司自辩:拍肩是「较热情」社交动作

2018-08-17 10:46

王啓忠指拍肩以他个人而言是「较热情」的社交动作。
王啓忠指拍肩以他个人而言是「较热情」的社交动作。

前观塘警区助理指挥官(刑事)警司王啓忠,涉于前年观塘警官餐厅举行的圣诞联欢会中,对女督察施「咸猪手」摸腰拍背及挥拳袭击出手调停同袍一案,今于观塘裁判法院续审,被告出庭自辩。

王在辩方代表林国辉大律师的主问下指,联欢会当晚气氛良好,大家热烈参与。自己当时职级为警司,所以有负责抽奖及颁奖,第5份奖品为一枝威士忌,王应众人要求将之开封,自此每次抽奖亦有与中奖者对饮。

被问及当晚疑对甄皓妍督导施「咸猪手」的情景,王指当时与甄及另一位督察闲聊,提及甄督察稍后要当值,要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出席联欢会,表示欣赏,王随即拍其背部近肩位置,随即两位同袍林豪华及张兆朗督察出现,林笑言「我都有好多嘢要做」,王又拍他前肩位置一至两下,表示「嘉许」、「欣赏」。

王表示早前已认识张兆朗督察,认为他是警区中表现最突出的其中一位,见到出现对他加入对话表示欢迎,故又拍他一下作为打招呼。

当晚郑婉文督察得到最后一个大抽奖的大奖,王欲在她前往领奖时上前握手恭喜,但不慎失平衡撞向她,自己亦感愕然,随即有同事将他扶起,故没有机会与郑谈话及道歉。

王指拍肩等动作以他个人而言是「较热情」的社交动作,没有留意拍肩的力度,令同事引起误会觉得「失礼」及「唔好意思」,亦表示联欢会是一个「难得机会」,令同事可以放低工作互相了解,故十分珍惜这个机会。

在控方代表吴美华大律师的盘问下表示认同即使场地气氛良好,亦不代表可以行使暴力,但不认同自己的行为是暴力,亦没有理由行使暴力。

法庭记者:吕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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