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不诚实使用电脑案押后判刑 装修工偷拍押11月再讯

2018-08-14 12:00

律政司就协和女教师以手机泄露入学试题脱罪案引起的法律争议,自上周四开始即时暂缓检控「不诚实使用电脑罪」的个案,并把已提堂的同类旧案作长时间押后。装潢工人早前承认一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原定今于屯门裁判法院作判刑,案件现获押后至11月19日再讯,成为第四单获押后逾三个月的「不诚实使用电脑」案。

据了解,本案被告吕渭民受雇在受害人家中浴室进行装修工程,但被告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浴室内安装有摄录功能的电子器材以作偷拍行为。

徐绮薇署理主任裁判官听到主控官根据律政司指示而申请把此案押后不少于3个月后,指出上诉庭案例只针对手机事件,而且此案并不是在公众地方发生,不能控以游荡、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或有违公德等控罪,本案于私人地方发生,应没有比现时的「有犯罪意图而取用电脑」更适合的控罪。控方则指案件亦涉及「偷拍」元素,需等待进一步指示,故现时唯一的做法只能押后以待法律观点的厘清。

徐官同意并批准控方的押后申请,指出被告吕渭民虽然早前已就案件认罪,但不会于今天作出判刑,案件押后至11月19日再讯,期间被告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外出, 每星期五晚上需到天水围警署报到。

灰衣短发及皮肤黝黑的被告吕渭民戴口罩低头应讯,听毕裁判官的决定后,一边咳嗽一边回答「明白」。

法庭记者:刘晓曦、郭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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