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被指误解「不诚实取用电脑」罪 同类案件急煞停

2018-08-10 14:04

彭中屏(左)、许绍鼎。
彭中屏(左)、许绍鼎。

高院法官彭中屏于本周一就协和女教师以手机泄露入学试题案颁下判词,提到律政司对「不诚实使用电脑」的法律理解出错。结果引起很大回响,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许绍鼎昨日向刑事检控科所有同袍发出长达3页纸的电邮。《头条日报》取得有关文件,内容强调基于彭官的评论,已检控提堂的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案件全部要押后,以待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澄清法律定义。

副刑事检控专员许绍鼎在电邮中建议同袍若遇上一些类似个案时,尝试基于案件案情,考虑可否检控其他控罪、包括游荡、或有公众地方作出猥亵行为等罪。至于已起诉「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案件则须全面押后,以待律政司于7日内向原审高院法官彭中屏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上诉文件。由于事件牵连甚广,故律政司须尽快向终院厘清法律定义。

律政司昨午已将动议通知书送交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存档,以求证明有关案件的决定是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论点。由于相关司法程序仍在进行,律政司不适宜作出评论。

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第一庭,今早处理一宗不诚实取用电脑案件时、控方申请长达4个月的押后期,指需时研究高院判词再作决定,控方同意延长被告人的担保押后至12月14日。

案中男被告李咏培被控3项「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名。案件今再次提讯

法庭记者:徐晓伊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