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强调《社团条例》非针对言论自由
2018-07-27 09:22
警方建议保安局根据《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强调,《社团条例》针对的是社团活动,并非言论自由,而社团事务主任在法例下有责任将情况报告至保安局局长,至于局长会否采取行动并非由主任决定,市民不应针对社团事务主任。
汤家骅在电台节目上表示,以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为例,即使该党被取缔后,他仍然每日提出「港独」,社团条例亦无法作出规范,强调条例并不影响言论自由。
汤家骅指出,《社团条例》针对的是组织建立的目的,并非组织的活动的次数、多或少,如果组织没有活动,社团事务主任自然没有任何报告可以提交,但一旦有举行活动,社团事务主任就有责任提交报告。
他又指,结束一党专政,推翻共产党的主张,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因为这只是在制度内推翻某党统治,而不是推翻整个制度。不过他又指,如果推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时,由于香港属于国家一部分,就属影响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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