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被捉「黄脚鸡」 女被告闻主动挑逗性交即哭:我死梗啦

2018-07-25 13:32

23岁女被告游祖怡。
23岁女被告游祖怡。

22岁青年X涉嫌被桃色敲诈勒索,他于去年先后到尖沙咀及长沙湾的酒吧与朋友饮酒消遣,从而认识一名23岁女子,女子自称「好攰」便要求上X家休息,二人前后两度自愿发生性行为。翌日声称女子男友致电要求X交出6万元,「一系你跌钱,一系你出嚟捱我两刀,一系我报警」,X发现当天驾驶的私家车遭淋「起漆水」。女子否认串谋勒索及刑事毁坏两罪,男事主X今于区域法院出庭作供,女被告开庭前已开始哭泣,期间她听到X提及她主动挑逗后二人性交时,她一度情绪激动开始嚎淘大哭,法官休庭让她冷静下来时,女被告边哭边指「我死梗啦」。苏文隆暂委法官裁定表证成立,案件明续。

X作供称23岁女被告游祖怡一直「未去到好醉罗」,二人在X家两度性交后,游离开X家途中二人倾谈时有共识把二人关系保密,其后X收到疑似游「男友」的电话直指X 「搞咗」其女友,并要求「一系你跌钱,一系你出嚟捱我两刀,一系我报警」,X拒绝后游致电称在往警署的途中,向X勒索6万元以解决事件,否则报警控告X强奸她,X忆述游致电时指「我依家去紧差馆,你唔俾6万蚊我,我就告你强奸」,X则回应说「你去告罗咁」。

X指自己于5月1日下午发现当天驾驶的私家车遭淋「起漆水」,X当时本以为自己违例迫车而被他人「淋油」,故驾驶至车房维修花费大概2万元。 但维修当晚游致电X问 「你锺唔锺意只色」及「只色靓唔靓呀?唔锺意下次转第二只色」,又恐吓X 「有啲人呢就真系唔系你惹得起嘅」,X亦回应说「唔该晒你喎,你咁样帮我淋」。

办方李国辅大律师指出当时游已喝醉并不省人事,X趁乱「执尸」到X家把游强奸。X不同意但承认进行两次各历时30分钟的性交时均没有使用安全套,第二次性交亦在游体内射精。X坚持自己为了驾车,在与朋友玩乐长达十小时也只「饮水同汽水」,滴酒不沾。辩方又指出X欲「先发制人,诬陷被告」,先指出游勒索6万元令强奸一事变得不可信,X不同意。

辩方案情指游质疑X 「系咪喺酒落药」,亦指「你冇戴套,有咗点算,你唔搞番掂我就报警」,当时X向游指「唔好报警住,俾啲时间,大家有共同朋友,啲嘢讲出黎盏肉酸」。辩方亦指X并没有收到自称游男朋友的男子来电,三次来电均由游打出,X亦曾承诺会帮游买事后丸及提供身体检查计划。X否认辩方所述的全部内容。

法庭记者:刘晓曦

23岁女被告游祖怡。
23岁女被告游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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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被告游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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