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禁申法援郭卓坚提司法覆核 官押后裁决
2018-07-25 11:43
长洲居民郭卓坚被法律援助署指滥用法援,被署方拒绝受理他未来3年的法援申请。郭不服决定,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早聆讯,郭卓坚强调香港市民有权对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为提出起诉,故法援署的决定违反《基本法》第35条。法援署一方重申,署方有权拒绝重覆申请法援被拒的人提出的任何申请。法官押后裁决。
郭卓坚于庭外透露,他自前年的「铅水事件」以来至少4度提出司法覆核,估计拖欠讼费逾3千万元,但他每月仅有3000多元的高龄津贴(生果金),却不获批法援。他不介意法援申请被拒,甚至被入禀申请他破产,但他强调申请法援是市民权利:「如果我唔出声去争取,咁随时边一个(嘅权利)都可以剥夺。」
案件答辩人为法援署副署长庄因东,与法援署高级律师刘嘉骏。法援署一方在庭上重申,署方有权按《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在3年内拒绝考虑滥用法援机制的人提出的任何申请。
法庭记者:黄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