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邮差虚报值勤呃补水津贴6.3万脱罪

2018-07-18 11:14

裁判官裁定萧旭文欺诈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定萧旭文欺诈罪名不成立。

57岁邮差涉嫌虚报逾时值勤纪录,讹称自己于2015至2016年间超时工作逾360小时,实际上却于工作期间换上便服出外午膳,以骗取逾时工作津贴6万3千元。裁判官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时指,由于无证据证明被告清楚知道他必须完成每日工作时数才可得到分配的逾时工作时数,因此裁定被告欺诈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王证瑜裁决前指,是次案件最主要的争议点有二,其一是被告萧旭文所报称的逾时工作时数是否虚假;其二是萧是否不诚实地诈骗。

针对第一个争议点,王官指根据早前证人的口供,每位邮差每周需工作6日,每日8小时,其中包括1小时午膳及20分钟小休,换言之他们每周需工作48小时。然而,被告除了派信外,所有不在派递局的时间都不会计算他的工作时数,因此萧并未做到每周工作48小时,即无权获得津贴。所以,他的逾时值勤纪录是虚假的。

而针对第二个争议点,王官指虽然派递局的壁报板上已钉上各项有关邮差工时计算的文件,但有证人表示他未能确定所有邮差工作前已详阅文件,因此并无证据证明萧确实知道他必须完成每日工作时数方可得到系统所分配的超时工作时数津贴,因此萧不诚实诈骗这个说法是有疑点的,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故裁定萧欺诈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陆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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