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色狼连用两手机偷拍女子如厕 未有录到竟免刑事起诉

2018-07-14 23:06

男子最终被罚3万元新台币。网图
男子最终被罚3万元新台币。网图

新北市廖姓男子被发现在加油站厕所偷拍女子如厕,当时女子发现并立即用手拍,令他的手机跌到地上,但该男子未肯收手,竟然再拿另一部手机,从另一个角度再拍。
廖姓男子在新北市加油站犯案,从门缝伸入手机,当时锺姓女子发现,立即阻止。不过由于记忆卡里什么也没录到,当地方竟然以「与刑法上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罪之构成要件不符」,结果未能起诉。不过女方以民事起诉方式提告,要求赔偿10万元,男方却想用5000元来和解。新北市法院法官指出,男子用手机伸入锺女如厕的厕格拍摄,虽然未有录到任何东西,但对锺女隐私权有不法侵害。但因为廖男为初中毕业,而且现时无业,属于低收入户,将赔偿金额由10万元减至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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